| 进区项目需提供材料 1、确立进区意向,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生产性企业需消防及环保部门出具评价证明; 3、项目立项及市计经贸委批复; 4、企业项目选址意见; 5、落实征地费用; (以上材料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 6、确定用地计划及征地红线; 7、办理建设规划用地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8、用地申请、征地红线图及项目平面布局图; 9、上报项目用地审批材料,办理用地批复; 10、办理土地使用证; 11、办理工程建设的相关手续; 12、企业申报章程、注册登记; 13、其它。 (以上相关手续区里可以代办) 注:外商独资项目不需立项,可研与合同章程一并报市外经贸局审批。所有进区项目,区里实施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区经济发展部可受业主委托实行全方面跟踪服务,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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