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边 贸 易

  中荷两国贸易近年来呈现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尤其进入90年代以来,双边贸易连续上升,增幅较大。“八五”期间,我对荷出口年均增长超过20%。1984年至1994年十年间,中荷双边贸易总额增长了6倍。双边贸易额从1993年开始突破20亿美元,从1995年起突破40亿美元大关,1999年上升至64.23亿美元,2000年达到79.2亿美元,在中国与欧盟国家贸易中已升为第三位(仅次于德、英)。

  2001年中荷双边贸易额达到99.96亿欧元,同比增长10.3%,占荷兰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18%,是中国在欧盟国家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其中对荷出口87.68亿欧元,比2000年增长26.76%,占荷兰进口总额的4.04%,位居欧盟第二,仅次于德国。进口12.28亿欧元,占荷兰出口总额的0.51%。 截止2003年11月,中国和荷兰双边贸易额超过136亿美元,荷兰已超过英国,成为中国在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根据荷兰中央统计局的资料,1999年中国对荷出口的产品结构为:轻纺织品(占45.4%),机电产品(占39%),化工医药产品(占6.6%),食品(占3.3%),矿产品及其它原材料(5.7%)。我自荷进口的主要产品为:机械电子产品和运输设备(37.4%),化工医药产品(25.7%),食品及其它农产品(11%),其它各类制成品(13.1%),燃料及其它各类原材料(12.8%)。

  近几年来,中国对荷出口产品中,机电类产品始终占据第一位,其后依此为轻工纺织产品、五矿化工产品和农产品。出口量也逐年稳步上升,增幅最大的是机电类产品。2001年,机电、轻纺、五矿化工和农产品的对荷出口额分别为50.24亿欧元、24.41亿欧元、9.8亿欧元和3.21亿欧元;在中国对荷兰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分别为57.3%、27.84%、11.19%、3.67%。在荷兰市场份额上,轻工纺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最高,2001年达到8.07%,五矿化工类产品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较小,分别为1.49%和1.17%。

  中国出口荷兰的主要商品还包括:纺织服装、鞋、箱包、玩具、日用品、收音机、组合音响、医药、塑料制品、焦炭、工具、钢材、肠衣、照明装置等。

财 政 合 作
  荷政府于1986年开始向我提供政府优惠贷款。截至1999年底,荷共向我提供混合贷款6.8亿美元,生效金额约4.8亿美元,生效项目69个,涉及水利工程、江河疏浚、城市供水、农牧产品加工、环保、风电、通讯、化工、制药、医疗卫生等领域。其中较有代表性的项目有:洞庭湖挖泥船项目(2000万美元)、人民银行残钞销毁机项目(3700万美元)等。

  1995年6月荷科克首相访华时宣布荷政府决定在未来七年内向我提供12.5亿荷盾(约合6.5亿美元)的软贷款和最高额为5亿荷盾的最低息商业贷款。截至1999年底,这批贷款已实际使用约5.32亿荷盾,共资助了36个项目。目前,还有40多个项目列入备选项目清单,申请贷款总额约4亿多美元。

  荷兰外交部和经济事务部是荷方主管贷款审批的机构,荷方经济研究院(NEI)受荷兰政府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荷财政部负责审查贷款项目是否复合国际协议,三部还组成部际项目委员会(IPC)对项目进行资格预审。荷兰对发展中国家投资银行(NIO BANK)代表荷兰政府就混合贷款中赠款部分与我财政部签署和执行赠款协议。荷商业银行就混合贷款中出口信贷部分与我国内转贷银行签署和执行出口信贷协议。

  荷兰从1986年开始对华提供发展援助。1996年3月,中荷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发展合作的备忘录。
荷 兰 对 华 投 资
  中荷经济技术合作主要集中在农业、化工、电子、通讯、水利和食品加工等领域。

  2000年在华新增投资项目102个,协议投资金额34亿,实际投入7.9亿。截至2000年12月,荷在华投资项目共计938个,协议投资金额84.58亿美元,实际投入金额379.9亿美元,在欧盟国家对华投资中名列第四,世界第十二位。荷主要企业或跨国公司都已在华设立投资企业或办事机构,荷在华投资的多数是高新技术生产型企业,如武汉光纤电缆项目,南京华飞彩色显示器项目等。

  2000年10月我与荷兰皇家壳牌公司签署了南海石化项目协议,总金额达40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2002年,壳牌公司(SHELL)与中石化合作建设“西气东输”工程,项目包括在新疆开采天然气储备及从新疆至上海的输气设备建设,总投资180亿美元,SHELL与俄罗斯天然气巨头Gazprom作为外方占45%。

驻 荷 兰 的 中 资 机 构
  经过外经贸部和地方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驻荷兰中资机构共有四十家左右。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民营和私营企业来荷设立分支机构。

  中资企业中,大部分为贸易公司,其中以经营化工产品为最多,如斯开科(欧洲)有限公司(上海化工)、苏雅克荷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化工)、中化黑龙江欧洲公司、湖南化工驻荷兰代表处,其次是五矿机械公司:上海东方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五矿)、富利得国际工程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机床总公司)。此外还有一些服务性公司,如: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跨洋公司(中远集团),中国船级社鹿特丹办事处,中波船运公司驻荷兰代表处,中国商检总公司鹿特丹分公司,以及餐饮行业,如上海城酒家有限公司(上海新亚集团)。另外还有经营医药保健品、工艺品及粮油食品的公司等。近年来,联想集团和深圳比亚迪公司利用荷兰物流优势在此设立的分拨中心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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